請容許我先放上一篇引用文,不太佔篇幅,反正也沒有很長
討論特區/形式沒有專利【聯合報╱王鼎鈞】 2013.10.11 04:03 am
如果「形式」專利,我們今天都不能使用倒裝法,不能使用
「魔幻」老早就有,那時叫「荒謬」,寫實主義原是反對荒
想當年希區考克拍《後窗》,原是看中了一篇通俗小說,可
維護自己的著作權,時時提高警覺,也是應該的,不過要把
【2013/10/11 聯合報】原文網址:http://bit.ly/15sahsm
這麼短短一篇,單向放話,主題曖昧,意有所指,莫名其妙
發文時間還是凌晨四點,需不需要這麼奮發呀。系統文章上線,這種避人耳目的時間真是好。
好的,如果你的兩眼還沒失焦,麻煩再前進到這裡:
【認錯不可恥,可恥的是】http://on.fb.me/1gvazDi
就講了,「你們越想要掩蓋,狼狽的痕跡就留下越多」。果
說起來,我什麼東西都不是,也不是從事文學工作,只是個
我還記得我在冷冬和夏陽讀著那些書。許多許多次。
您沒感覺,我都不忍心。
忍不住想跟陳為廷借一句話:對不起,我沒有禮貌。
(這篇有點兇,想想這麼用力對待一個老人家,多少不太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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