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

【才終於領悟】2013.11.02


我喜歡看小說。


我有個大我八歲,念文學的姊姊,小時候家裡有個大大的淺色木頭書櫃,裡面放著許多姐姐買的書。大多數是台灣作家的小說,書背上有許多陌生的名字。家裡不看電視,我的童年青少年大多數時間,不是畫畫就是閱讀了。

小時候的我一直苦惱著,覺得我都讀不懂。不懂那些最後的最後,怎麼可以那樣輕描淡寫,無病無痛地靜靜消弭,甚至像是折斷一樣懸在最後一個音上,弓弦就硬生生放下了。

大部分的純文學小說似乎都是這樣的,沒有什麼所謂結局,故事到了最後,說完了就是說完了。

跟生命一樣,結局不是重點。

或許被社會餵養得太習慣有結局,所以生活才會沉甸甸地。

這麼簡單的道理,卻過這麼久才懂得,資質駑鈍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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